关于《长春理工大学集体合同》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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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长春理工大学与校工会双方代表制订的《长春理工大学集体合同》(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将《长春理工大学集体合同》(征求意见稿)发放到各基层工会。
要求:
1、各基层工会转发本部门全体职工审议,由基层工会收集职工意见并反馈到工会。
2、各基层工会转发本部门第六届教代会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直接向工会反馈意见。
请各基层工会及教职工代表将反馈意见务必于本周四(7月3日)下班前报到工会。
校工会将根据所收集的意见,整理出《长春理工大学集体合同》,并经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表决通过。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附件2:长春理工大学集体合同
校工会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