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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和工作安排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及寒、暑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2月30日至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寒假:学生自1月7日至2月24日放假,2月25日上课;教职工自1月10日至2月20日放假,2月21日、22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

五、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暑假:学生自7月15日至8月25日放假,8月26日上课;教职工自7月18日至8月21日放假,8月22日、8月23日上班。

七、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八、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9月28日上9月30日课程,9月29日上10月4日课程,10月12日上10月7日课程。

各部门要合理安排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处置和解决各类应急事务的准备。在节假日安排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部门要求或特殊安排,则节假日时间按上级部门要求或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长春理工大学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