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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2011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受表彰(2012-5-16)

515,2011年度长春“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暨“长春市十佳大学生”颁奖典礼在长春工业大学礼堂隆重举行。会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高校工委副书记张茂金宣读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获得多项荣誉。

学校被评为“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军(警)民共建工作先进单位”、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部、外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团委荣获“先进基层单位”;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优秀学生管理集体”;南区学生食堂荣获“文明食堂”。

理学院党委书记李佩有荣获竞赛活动“优秀个人”;党委组织部部长杨光、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陈春燕、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于英焕、纪委副处级纪检员茹凤莲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孙剑明、校团委组织部部长梁雪荣获“军(警)民共建先进工作者”;学生工作部副部长王凤坤被评为“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机电工程学院年级主任王蕊、软件学院辅导员宋晓会被评为“优秀学生管理个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娄沛莉荣获“十佳大学生”提名奖;理学院张冬雪、光电工程学院魏守宇、机电工程学院曲琳、外国语学院任婉、文学院张青、经济管理学院王凤翠荣获长春市“文明大学生”。

光电工程学院0902111王大珩创新实验班被评为“十佳班级”;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0907211班、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904211班、外国语学院09100121班、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0905111班被评为“文明班级”;法学院西区8B-426寝室、光电工程学院东区9417寝室、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西区6618寝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区6510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供稿: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