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新增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012-6-1)
发布日期:201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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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批准认定2012年(第5批)吉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通知》(吉发改高技〔2012〕459号)。我校申报的“吉林省激光技术及设备工程研究中心”被批准认定为吉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本次吉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结合吉林省产业需求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整体分布情况,是在项目单位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后批准的。“吉林省激光技术及设备工程研究中心”由我校牵头,依托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长春长理光学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共同建设。
中心将紧紧围绕吉林省激光产业特色和优势,为提高吉林省激光技术及相关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突破各类激光器及激光设备的关键技术提供基础条件和科研平台,为吉林省激光技术发展和激光设备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设备条件等支撑。
供稿:产业处、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