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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全国教育行风评议中获得第三名好成绩(2012-6-28)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部于2011年组织开展了全国教育行风评议试点工作,全国共30个省、区和直辖市参加了测评。吉林省以88.98分的好成绩位列第三名,宁夏和新疆自治区分别以96.54分和91.07分获第一、第二名,上海市和江西省分列第四、第五名。

评议工作采取评议组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教育部组成评议组赴各地实地调查,同时通过入户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收费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办学、考试招生管理、教育信息公开、维护群众教育权益、教育部门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

教育部评议组对我省教育行风建设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我省在努力办好教育民生实事、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效开展减轻学生负担、严格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了高度赞扬。

据悉,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尚属首次,从2013年开始,评议结果将正式向社会公布。

供稿: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