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全省文明单位和全省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2012-8-27)
发布日期:201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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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10-2012年度全省文明单位和全省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校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多年来,我校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创建和谐校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程”为基础,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富有成效,保持了积极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此次荣誉的获得必将对我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校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供稿: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