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学生工作处联合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2012-11-16)
发布日期:20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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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今冬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
在检查中发现,尽管学校明确禁止在寝室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等行为,但仍有学生存在侥幸心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违章用火用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此次检查,共收缴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的加热棒、电水壶、电吹风、电热毯、酒精炉等违章用火用电器具139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逐一反馈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整改。
此次安全检查,也是在校园开展的一次防火、防盗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供稿: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