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2013-1-25)
发布日期: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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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吉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了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经过学生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选拔推荐、学校评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和公示,确定郭沫然等14位博士研究生和胡馨月等76位硕士研究生为我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这90位同学是我校首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学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对首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于化东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万春明、副校长史国权为副组长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生学院作为牵头单位,经过认真调查、研讨,在较短时间内制定出《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面向所有学院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顺利实施。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为了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奖学金的设立,使我校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极大地激发了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热情。
供稿: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