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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13-3-20)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全省公共机构2011年节能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我校被评为“2011年度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于化东、闫大柱被评为“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我校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管理,实施节能改造,扎实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形成了自觉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和浓厚氛围,发挥了高校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使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供稿: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