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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长春市爱国卫生委员会评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近日,长春市爱国卫生委员会下发了《长春市爱卫会关于表彰百家参赛单位2012年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长爱卫发20139号),我校被评为“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后勤处叶绯、裴蕴荣获“爱国卫生先进个人”称号。

 

供稿: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