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
发布日期: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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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理工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我校优秀新生奖学金面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院校第一志愿填报长春理工大学的学生及保送生设立。根据高考总成绩、单科成绩及是否为保送生进行分层次奖励,共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奖励奖金50000元,一等奖奖励奖金20000元,二等奖奖励奖金10000元,三等奖奖励奖金5000元。该办法的的正式颁布,为2014级新生开辟了全新的奖励机制,成为学校现有单项奖励最高的奖学金。
同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阳光工程”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该实施办法从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等六个方面,为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有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供稿:教务处 撰稿:贾彦彬 审核:李全勇 编辑: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