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动员会
发布日期:20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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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学校201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动员会在东区办公楼218会议室召开。
校长于化东,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赵明,文学院院长杨燕翎、党委书记于银龙,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杨晶,教务处副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贾彦彬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贾彦彬详细解读了《2016年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外省专业考试(校考)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考试计划安排、组织机构及职责、纪律要求、测试及录取办法等内容予以说明。2016年,学校在山东省、河北省、湖南省、江苏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共招生105人,校考组考工作将在1月26日至2月24日展开。赵明强调了赴外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须遵守的各项纪律要求,重点对考试纪律、工作纪律、差旅费报销等事项进行说明。
于化东在讲话中对以往学校的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参与校考组考工作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把好招生质量关,为学校争取高质量的艺术类专业学生;二是增强纪律意识,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等要求,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三是充分展现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代表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及组考工作;四是加强安全意识,注意考试的过程安全、试卷安全和人身安全。
会上,与会人员签署了外省专业考试工作人员承诺书。
(供稿:教务处 撰稿:孟鹏涛 审核:贾彦彬 编辑: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