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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全面启动专业认证工作

2016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66日,《长春理工大学关于专业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我校专业认证工作全面启动。

《实施意见》对专业认证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认证工作安排、工作程序、经费保障及激励措施、总体要求等进行了规定;对我校现有涉及认证的18个工程类专业的认证工作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国家即将开展的其他专业的认证工作进度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学校设置专业认证工作专项经费,并对通过认证的专业给予奖励及在教师职称、岗位评聘中予以倾斜,以此调动院、系、专业开展认证和教师参与认证的积极性,从制度政策上保障和鼓励专业认证工作的开展。

专业认证工作是学校“十三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重点工作之一。学校将把专业认证作为本科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力争通过专业认证,找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进程,提高办学国际化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供稿:教务处   撰稿:孟鹏涛   审核:杨勇   编辑: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