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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长春财经学院签署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高教强省”战略关于“建设若干高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联盟”的精神,4月4日,校党委书记杨玉新,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苏忠民来到长春财经学院,签署双方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长春财经学院全体校领导及师生20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

杨玉新在签约仪式上发表讲话。她指出,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高点和国家创新体系的生力军,承担着“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两校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是顺应时代发展、实现合作共赢的有效方式,必将成为两校在研究生教育层面协同发展的有效载体和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成功实践。希望两校通过此次合作,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构建校际联合培养的长效机制,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人才,为吉林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玉新发表讲话

 

苏忠民与长春财经学院校长金硕代表双方签约。根据协议,学校将聘请长春财经学院推荐的符合我校标准的教师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双方联合培养经济、管理、法学等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

 

苏忠民、金硕代表双方签约

 

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智、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李晓磊陪同前往。

 

(供稿:学校办公室  撰稿:王琬瑜  审核:周庆才  编辑: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