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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25年结项工作的通知》和《长春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07〕2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简称“教改课题”)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2023年立项的校级和省级教改课题,2024年立项的校级和省级教改课题如果达到结题条件可以提前申请结项验收。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和省级教改课题若本次不能参加结题,按撤项处理。

二、结题程序

(一)校级教改课题

1.各学院(部)统一组织课题组填写结题材料并进行初审;

2.各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预审;

3.各学院(部)确定结题评审会时间、地点并报送教务处;

4.各学院(部)召开结题评审会,听取课题负责人作PPT汇报(5分钟)及答辩。专家组由各学院(部)聘请,不少于5人,且均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二)省级教改课题

1.各学院(部)统一组织课题组填写结题材料并进行初审;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一般和重点课题结题预审,审查结题材料,听取课题负责人作PPT汇报(8分钟)及答辩;

3.通过学校结题预审后,课题负责人需要将结题材料上传到教育厅指定网址(具体上传方式另行通知),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三)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课题

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课题结题申请书请与企业联系,结题材料除学校盖章外,还需有企业盖章。

三、结题材料

校级和省级教改课题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结题汇总表

(二)立项申报书(学校盖章、成员签字pdf版)

(三)中期检查表(学校盖章pdf版)

(四)结项申报书(校级教研课题需学院盖章pdf版,省级教研课题需学校盖章pdf版)

(五)研究报告

(六)佐证材料(结项成果(文章)扫描版等材料)

(七)专家组验收意见

四、时间安排

(一)校级教改课题

2025年11月20日前,各学院(部)完成校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并将验收合格的校级教改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文档(按结题材料分别建立并命名文件夹“例如,01.立项申报书02.中期检查表,03.结项申报书”)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级教改课题

1.2025年11月12日前,请各学院将省级重点和一般教改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文档(按结题材料分别建立并命名文件夹“例如,01.立项申报书02.中期检查表,03.结项申报书”)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材料包括结项验收书和研究报告装订在一起(一式7份),其他过程性材料和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1份),专家组验收意见提纲(一式2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校部办公楼120室),逾期不予受理。

2.2025年11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省级重点和一般教改课题结题预审,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省级教改课题结题前期工作如有相关事项咨询,请课题负责人扫码加入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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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科室:教学研究科

人:刘俊杰 初伟

联系电话:85582633、85582385

办公地点:校部办公楼120室

电子邮箱:jyk@cust.edu.cn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改革课题结项材料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项材料

 

 

 

教务处

2025年10月31